公示公告
中共泸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科协党组公告
根据中共泸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从2019年3月12日开始,对市科协党组开展常规巡察。现就巡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按照《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这次巡察的对象主要是市科协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同时,对有反映的其他干部,巡察组将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移交和处理。
二、巡察时间和方法
根据安排,巡察时间为1个月左右。巡察组按照听取汇报与民意调查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全面了解与专题调查相结合,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来开展工作。巡察期间,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不处理具体问题。
三、巡察内容
市委巡察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开展巡察监督。巡察期间,着重从九个方面对被巡察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两个维护”情况。
二是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三是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四是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
五是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六是围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情况。
七是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
八是脱贫攻坚方面存在的问题。
九是其他突出问题。
四、巡察组联系方式
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市科协工作1个月左右,巡察期间(3月12日—4月11日)。
(一)联系电话:18909082579(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电子邮箱:
(三)意见箱地址:江阳中路50号市科协办公大楼底楼和五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与巡察组预约面谈。
五、巡察组将重点受理这些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根据《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科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及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巡视巡察队伍作风建设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巡察组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十二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欢迎大家对巡察组全体同志进行监督。
中共泸州市委第四巡察组
2019年3月12日